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安排(M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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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 复试资格 初试总分不低于15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41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82分,可取得复试资格。
2. 复试及报到时间及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 2012年4月12日上午8:00—11:3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MPA中心)一楼大厅。 报到完毕请立即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复试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2:00—4:00。
3. 复试所需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3.1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并签名(复试信息表见附件,需A4纸打印); 3.2 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3 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网报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3.4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3.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见附件); 3.6以上资料请自备档案袋放入,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4.复试程序 4.1报到 先到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MPA中心)一楼大厅登记,填写报到登记表。 4.2资格审查 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连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一并交管理学院(MPA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3接受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请将准考证放置考桌右上方。无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笔试)。
5.复试(笔试)科目、分数及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本次MPA研究生复试仅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 ,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6.成绩构成与录取标准 总成绩按联考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其中联考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录取以总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它事项 复试费用200元/人(现场缴费)。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联系电话:027-67868071 联系人:蔡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2年4月6日 附件:1.复试信息表 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信息表
注: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此信息表,并用A4打印纸打印。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规定,须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请贵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填写政审表。提纲如下: 1、 该同志在工作、学习方面的表现以及对报考研究生的态度; 2、 该同志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 3、 对目前社会上重大事件的认识及态度; 4、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注:本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