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012年考研复试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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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华中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技能考核、面试、心理测试五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① 078401教育技术学 复试科目:教育技术学 参考书目:《教学系统设计原理》杨九民,湖北科技出版社,2005年 《教育技术学》何克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信息化教育概论》王继新,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②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复试科目:通信原理 参考书目:《通信原理》江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 ③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复试科目:多媒体技术基础 参考书目:《多媒体技术基础》,刘清堂、王峰,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 2、英语测试: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各占50%。 3、技能考核: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是上机操作,要求用C语言进行编程(编程环境为Turbo C)。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回答面试问题时,均以口头方式表达,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面试做好书面记录并录音。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按满分100分对考生进行评分,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心理测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方式为客观选择题。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技能考核、面试”4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英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技能考核占复试成绩的10%,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但不包含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40%。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 复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测评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生源调剂 1、校外考生→校内 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且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① 考生本科毕业学校必须是211学校; ②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为985学校; ③ 考生分数不低于所报考的985学校的复试分数线。 2、学术型→专业学位 复试后未被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工程中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中心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为10名,调剂生的录取将参照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 心理测试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10:00~11: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923室。 2. 英语测试时间:2012年4月13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华中师范大学AB栋教学楼A413室。 3. 技能考核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8:30~9:3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AB栋教学楼A413室。 4.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10:00~11:3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AB栋教学楼A413室。 5. 面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下午1:30开始;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501室。 备注:AB栋是指华中师范大学高职学院教学楼。 六、录取原则 本年度计划招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15人,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10人,实行差额复试。拟录取名单将根据各专业最后总成绩排名确定,但未达到复试成绩及其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1、 报到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 8:00~9:00 2、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401室 3、 报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a)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c)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 (4)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a) 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b)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c)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d)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5)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由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表格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6) 发表文章、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选择)。 (7) 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 八、联系方式 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位于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邮编:430079。联系电话:027-67868520,传真:027-67867024。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李娣 受诉电话:027-67868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