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读2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通知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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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新生:
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2012级研究生,欢迎您来到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深造!为使您能顺利报到,请务必认真了解以下信息:
 
一、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我校在武昌火车站设有迎新接待站。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须来电或来函并附原单位证明向所在院系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生来校报到时,请持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直接到美术学院迎新点报到,有疑问可向研究生迎新总站咨询。
 
二、组织关系、工资关系、户口关系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电话027-87328095”,湖北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电话027-67868011”。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华中师范大学团委组织部(电话027-67867489”。
2、工资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和工龄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和非在职人员不用办理。
3、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入我校,具体要求请参照《关于收取新生户口入户注意事项的通知》。
4、定向生和委培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5、组织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等,由新生在开学时自己带来,在报到时交美术学院,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生活用品全部自理。报到时须准备近期彩色登记照片8张备用(1寸、2寸各4张)。
2、新生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号,交由研究生秘书按学号整理后上报研招办),无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硕士生第一年直接到教育部指定高校基础培训基地(具体地点请于7月初上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入学须知)培训一年,第二年到我校入学报到。学生学费由国家承担,但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关于收取新生户口入户注意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院系:
为了今年新入校研究生的户口能顺利通过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请老师及研究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同时收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两件;户口不转入学校的学生不收取《录取通知书》。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入我校。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三、《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编号必须一致;
四、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或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迁往地址不正确的或者签发日期非本年度的,必须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
五、《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六、研究生新生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填写身高和学号,不合要求的退还学生本人。本人到原迁出派出所重新办理,最迟不得超过10月15日。
七、武汉市(含郊区)家庭户口不能转入学校;市内其他集体户口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户口入户手续,原本校的应届本科生考取了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必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写明原学号,以便办理在校户口延期手续。
八、有需要办理助学贷款和公积金的学生请将《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复印一份备用。
九、新生报到后,美术学院于9月30日以前交我校保卫处户政室。
十、居民身份证办理方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