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大受理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相关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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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通知公告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非英语专业)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受理2012及全日制研究生免修公共英语的申请及免修的具体要求条件。 华中师范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华师2012级研究生新生根据改革需要及研究生的实际英语水平和入学成绩实行“分级、分层次、分班”教学。
关于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及博士生)免修公共英语的申请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TOEFL考试成绩不低于580分(新题型不低于85分);
2.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3.在研究生入学前五年内参加GRE考试,成绩不低于1800分(新题型总分不低于1300分,其中作文不低于4.5分); 4.入学统一考试和入学摸底考试成绩均不低于75分。(推免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计75分)
受理的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者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学院审核同意。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收集、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在9月12日统一上交审核通过学生汇总名单(样表见附件2)、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院核准发布。研究生院培养处结合摸底考试成绩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将免修名单核准后挂网公布。
特别说明 研究生申请免修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原有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此为准。
附: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学院 学位层次 硕士() 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 联系电话 博士() 专业学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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