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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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预计于2022年9月公布,备考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的同学可先参考2022年招生简章来复习备考。以下由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为你摘录2022年招生简章部分重点内容: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7)仅接收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图书情报硕士和法律硕士考生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湖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全面施行网上确认。所有湖北省报考点考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11月3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能上传)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需要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17:00(逾期不能补充材料)。 网上确认证件: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初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7日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试时间:大约2022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关于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考研招生简章全文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8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地15个。目前,学校拥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0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后附。 第一章 研究生类型 第一条: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两种类型研究生可报考的专业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安排学校宿舍。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三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第六条: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我省报考点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我省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报名;选择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包括外省户口在本省报名和本省户口跨市州报名,以下简称异地报名)报名时,网上确认须提供所在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或所在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学历,由发证高校收回毕业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7)仅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第八条: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只接受高校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预报名,应届本科生可以选择在预报名时间或者网报时间内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2022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限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仅限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湖北省报考点考生报名费一律由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实行网上缴纳。网上缴纳报名费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未取消网报信息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1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名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60元。 第九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022年湖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全面施行网上确认。所有湖北省报考点考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11月3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能上传)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需要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17:00(逾期不能补充材料)。考生须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将由报考点通知其到现场进行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22年9月15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第十二条:复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2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部复试工作将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具体内容、调剂政策及考核录取要求以届时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或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招生单位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六章 推免生
第八章 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八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另行资助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另行资助2000元/月。 第十九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5万/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2万/年、三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8万/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4万元/年。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二十条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中凯研究生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辞修奖学金、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鼎利通信奖学金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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